二、 采用的主要技術規範
《公路工程技術标準》JTG B01-2003 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》GB5768-1999 《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》 三、 設計要點 (一) 交通标志 1.設計原理
交通标志指應用圖形符号和文字符号傳遞特定信息,對交通進行導向、警規定和指示,用以管理交通安全的設施。
(1) 标志及牌面信息以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》GB5768-1999為基
礎,參考河南省地方标準《公路設計技術要求》DB41/419-2005。根據實際需要,盡量做到各類标志完善、齊全。
(2) 标志内容應準确、醒目,以便引導司機正确行駛,應避免标志
遺漏或内容模糊等現象。
(3) 标志的結構設計應合理,牌面設計應以莊重、美觀為原則。 2.标志牌面設計
标志牌面設計以司機在公路上60km/h速度下行駛能及時辨認标志内容為基本原則。根據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》GB5768-1999的有關規定設置标志牌。标志漢字高度采用30厘米,高寬比為1:1,字間距不小于3厘米,行距不小于10厘米,漢字筆劃粗為3厘米,标志采用中英文對照,英文字高為漢字高度的一半。
牌面反光材料的選擇,既要考慮各類反光膜的反光特性、使用功能、應用場合和使用年限,又要分清牌面中不同内容部分的主次關系,這樣才能使牌面交通信息在夜間有較好的視認效果;标志牌面采用3M工程7年級反光膜。 3.标志結構設計
根據标志牌面尺寸大小及設置位置的需要,采用懸臂式安裝。标志下緣淨空4.5米;标志闆采用2mm後鋁合金闆制作。
4.标志技術要求
(1)交通标志的形狀、圖案、顔色應嚴格按照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》GB5768-1999标準或設計圖的規定執行。
(2)交通标志的邊框外緣,應有襯底色。襯底色規定為指路、指示标志為藍色,警告标志為黃色;禁令标志為紅色。标志闆與滑動鋁槽、卷邊加固件連接,在保證連接強度和标志闆面平整,不影響貼反光膜的前提下,可采用鉚接或點焊。
5.标志的設置原則
在十字路口和被交道路交叉處設置方向、地點标志,标志上地
點名稱應是交通流的主要生成源。
6.施工主要事項
(1)路側設置的柱式标志,标志闆内緣距土路肩邊緣距離不小于25cm;懸臂式标志,标志闆下緣距路面的淨空高度不得小于4.5m。
(2)所有标志立柱和橫梁都應焊接柱帽和橫梁帽,柱帽和橫梁帽用鋼闆沖壓成型。
(3)标志闆在運輸、吊裝過程中應小心,避免對标志闆、反光膜産生損壞。
(4)标志支撐結構(包括:立柱、橫梁、法蘭盤)應按照規定進行熱鍍鋅處理。鍍鋅量為600g/㎡.
(5) 螺栓、螺母、墊圈采用鍍鋅處理。如采用熱鍍鋅,必須清理螺方或作離心處理。
(6)鋁合金闆、與鋼材接觸的部位,應采用相應的防鏽措施。鍍鋅層在運輸、安裝過程中造成損壞,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