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“手頭緊”,成都一男子盯上了存放在舅舅庫房裡的道路交通标識标牌,又是動腦筋突破門衛的重圍,又是下苦力搬運600多斤的标識牌,當廢品賣了2400多元,哪知一天後,就被民警擋獲了。4月12日,成都青羊公安通報了這樣一起道路交通标識牌盜竊案。
民警調查發現,這輛貨車正是廢品收購站老闆陶某的。當天晚上,民警在收購站内看到了被盜的道路交通标識牌。據陶某介紹,這是一個叫“凱娃兒”的男子賣給她的,“他說是舅舅工程上不需要的東西,我看着覺得不該收,但還是想賺錢嘛。”
通過進一步摸排,3月27日淩晨,民警在聯工村七組将“凱娃兒”擋獲。據他交代,自己當時“手頭緊”,想到舅舅庫房裡存放的鋁制的交通标識标牌可以賣掉換點錢。庫房有兩重門衛,他暗中觀察發現了下午6點到11點有個空閑期,并趁機撬門而入。這些标識牌重600多斤,考慮到一人搬不動,他叫來了同夥張某,還特地從陶某處借來了貨車。據了解,這些标識牌價值13餘萬元,李某以每斤4元的價格賣掉,“賺”了2400多元。
經審查,李某、張某對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陶某對隐瞞掩飾犯罪所得的犯罪實施供認不諱,三人現均被依法形式拘留。
标志牌的主要用于提醒、警示來往的行人、車輛,這就要求道路标志牌在安裝時,需滿足一下交通标識标牌視讀要求。
一、交通标識标牌應按規定進行設置,要保證标志具有足夠的尺寸,并使其與背景間有明顯的對比度.
二、交通道路标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,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,最小夾角不低于75度.如受條件限制,無法滿足該要求,可适當加大标志的尺寸.
三、道路标志牌通常不設在門、窗、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,以免物體移動後人們看不到道路标志牌.
四、道路标志牌的正面或其臨近不得有妨礙人們視讀的固定障礙物,并盡量避免經常被其他臨時性物體遮擋.